事项编码 | 1400-A-01111-140700 | 办事地址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 |
办理主体 |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办理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服务主题 | 证件办理 | 投诉电话 | 3039905 |
结果文件 | 咨询电话 | 3203034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 -- |
序号 | 法律法规名称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第112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04年7月1日实施)第112项 |
2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第八条 第十一条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 2015年1月1日实施)第八条 第十一条 |
3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 第十四条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 2012年4月1日实施 2016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修订 )第十四条 |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下载样表 | 下载空表 |
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需样表 | 无需空表 |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需样表 | 无需空表 |
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需样表 | 无需空表 |
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免提交)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需样表 | 无需空表 |
非本市户籍提供居住证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需样表 | 无需空表 |
晋中市人民政府主办    晋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协办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    邮箱地址:gxjz10360@163.com    技术支持电话:18435205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