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法律法规名称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 | 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 |
2 | 《山西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 《山西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 《山西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市民政局登记一般3万元以上,其中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国家法律或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从事某行(事)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成立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
5、有必要的场所。 医疗、教育、职业培训类、养老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分别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在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后,再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成立登记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下载样表 | 下载空表 |
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承诺书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直接登记的四类社会组织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四类社会组织中涉及政治、法律、宗教、外事的,仍实行双重管理);需要前置许可的需要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需样表 | 无需空表 |
验资报告,验资证明或银行资金凭证(直接登记的四类社会组织提交),捐资证明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需样表 | 无需空表 |
场所使用权证明,住所证明(直接登记的四类社会组织提交)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对举办者审查:个人发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个人)情况表》,单位发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单位)情况表》;对拟任负责任审查: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负责人包括全体理事,聘用的行政负责人)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民办非企业单位监事情况表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表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申请直接登记公益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还应当根据开展工作的领域提交相应“情况报告”和《践行公益承诺书》 | 复印件1份 | 非必要 | 无需样表 | 无需空表 |
第一次理事(董事)会会议纪要及签到记录,会议通过的各项内部民主管理制度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需样表 | 无需空表 |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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