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
登录

小型水库降等与报废审批


事项编码 1500-Z-00800-140700 办事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
办理主体 晋中市水利局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对象 法人 行使层级 市级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服务主题 国土和规划建设 投诉电话 3039905
结果文件 咨询电话 3035713
事项类型 其他 -- --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1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条、 第十一条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水利部令第18号)第四条、 第十一条

1、因规划、设计、施工等原因,实际工程规模达不到《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 —2000)规定的原设计等别标准,扩建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

2、因淤积严重,现有库容低于《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 —2000)规定的原设计等别标准,恢复库容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

3、原设计效益大部分已被其他水利工程代替,且无进一步开发利用价值或者水库功能萎缩已达不到原设计等别规定的

4、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能满足《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 —2000)规定或者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除险加固经济上不合理或者技术上不可行,降等可保证安全和发挥相应效益的

5、因征地、移民或者在库区淹没范围内有重要的工矿企业、军事设施、国家重点文物等原因,致使水库自建库以来不能按照原设计标准正常蓄水,且难以解决的

6、遭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等不可抗力造成工程破坏,恢复水库原等别经济上不合理或技术上不可行,降等可保证安全和现阶段实际需要的

7、因其他原因需要降等的

8、防洪、灌溉、供水、发电、养殖及旅游等效益基本丧失或者被其他工程替代,无进一步开发利用价值的

9、库容基本淤满,无经济有效措施恢复的

10、建库以来从未蓄水运用,无进一步开发利用价值的

11、遭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等不可抗力,工程严重毁坏,无恢复利用价值的

12、库区渗漏严重,功能基本丧失,加固处理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

13、病险严重,且除险加固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降等仍不能保证安全的

14、因其他原因需要报废的

请选择情形: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下载样表 下载空表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报告 复印件1份  必要  无需样表 无需空表
降等申请书 复印件1份  必要  无需样表 无需空表
降等论证报告 复印件1份  必要  无需样表 无需空表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证书 复印件1份  必要  无需样表 无需空表
报废申请书 复印件1份  必要  无需样表 无需空表
报废论证报告 复印件1份  必要  无需样表 无需空表
报废水库的资产核定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无需样表 无需空表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证书 复印件1份  必要  无需样表 无需空表
2、受理资料
2、审核资料
2、审批
2、办结
办事流程图
无内容
无内容
无内容

晋中市人民政府主办    晋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协办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    邮箱地址:gxjz10360@163.com    技术支持电话:18435205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