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1500-Z-00900-140700 | 办事地址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 |
办理主体 | 晋中市水利局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办理对象 | 法人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服务主题 | 国土和规划建设 | 投诉电话 | 3039905 |
结果文件 | 咨询电话 | 3035713 | |
事项类型 | 其他 | -- | -- |
序号 | 法律法规名称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第三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修订)第三十三条 |
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 第十二条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10月29日水利部令第14号)第十二条 |
3 | 《山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第十条 | 《山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 |
4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 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1992年4月3日)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 |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
2、应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项目
3、项目中经批准使用农民投工、投劳施工的部分(不包括该部分中勘察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
4、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5、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6、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7、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8、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9、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下载样表 | 下载空表 |
申请人不进行招标的报告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需样表 | 无需空表 |
1111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需样表 | 无需空表 |
晋中市人民政府主办    晋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协办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    邮箱地址:gxjz10360@163.com    技术支持电话:18435205268